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新政办发〔2022〕34号),扎实推进自治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加快完善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为推进自治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让人民生活更美好,让基层更加和谐稳定,让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总目标统领。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盯关键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安排部署和谋划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回应群众新期待新需求,推动创造就业岗位,带动投资,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慈善资源,让全州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制度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基础设施等社会力量,引导市场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多方参与格局城乡衔接、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
——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政府、市场和社会不同定位,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乡社区特点,重点突破、分层推进、分类实施,全方位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末,以党建为引领,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一支部三中心”(党支部、党群服务中心、维稳综治中心、农村发展中心)、“两中心一站”(党群服务中心、维稳综治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社区干部素质提升培训覆盖率,2022年完成44%,2023年完成60%,2024年完成76%,2025年完成100%;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数,2022年达到334人,2023年达到382人,2024年达到437人,2025年达到500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2022年完成29%,2023年完成42%,2024年完成62%,2025年完成90%;到2025年末,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不低于25人,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100%,全州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60%。城乡社区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城乡社区吸纳就业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四、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
㈠健全党建引领机制。落实《关于深化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街道党工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深化村(社区)“五个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和“四个合格”党员队伍建设活动。推行社区“全岗通”“全科网格员”工作机制,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规范村“一支部三中心”、社区“两中心一站”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凝聚人心工作。全面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制度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到村(社区)开展服务。坚持党建引领,构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四位一体”社区物业管理机制,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能力、居民委员会指导能力、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能力。健全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的领导。(州党委组织部,州民政局、住建局,州团委、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完善多方参与格局。优化村(社区)服务功能布局,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民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补齐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统筹群团组织资源,依托“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等载体,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妇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激励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行动计划,推动“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进入社区提供服务。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城乡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支持城乡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入城乡社区服务领域,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州党委组织部,州民政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文体广旅局,州团委、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
㈠完善城乡社区为民服务功能。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相关资金引领作用,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等为重点,引导专业化普惠托育、学前教育、普惠养老等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加强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加大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力度。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强化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推动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发展、共建共享。着力提升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推进健康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加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引进激励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应聘,充实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队伍。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空间,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脱贫户、监测对象等群体提供服务。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助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扩大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婚姻家庭文化服务,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面向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反家暴教育、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教育、生活减压和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邮政、金融、电信、供销、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州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卫健委、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科技局、供销社,州残联、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优化城乡社区便民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统筹服务半径和服务对象数量、年龄等因素,科学布局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维修家政、物流快递、餐饮零售、美容美发、再生资源回收、治安执法、纠纷调处等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依托城乡网格和社区服务设施,支持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引导民生保障、养老育幼、心理咨询等专业服务进社区。推动布局建设覆盖农村的快递末端服务网络,充分利用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商店超市及村委会现有场所等资源,建设农村快递服务站(点),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合作,逐步实现网点共建共享共用,提升农村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利用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社区“两委”组织居民自我管理等方式,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扶持各类合作服务组织发展,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州发展改革委、住建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㈢强化城乡社区安民服务功能。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提升村(社区)平安建设能力水平。加强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做好用气、用电、用火以及地震、洪灾等防灾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避险安全防护工作,对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阻、调解。完善村(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加快推进完善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盘活区域内可用资源,依托公共绿地、广场和学校等,采取确认、修缮、加固、拓展功能等方式,规范标识设置,强化设施配套。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点),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充实村(居)民委员会下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落实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到村(社区)巡回接访,推动村(社区)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全覆盖,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和精神障碍人员的社区健康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居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推进建设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州党委统战部、政法委,州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团委、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㈠优化服务设施布局。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实现“服务功能最大化、办公功能最小化”,充分发挥村(社区)阵地办公议事、党员活动、宣传教育、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更好地服务凝聚群众。落实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应结合城市功能优化和有机更新等统筹规划,支持盘活存量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修订完善村庄多规合一规划,综合统筹发展,着力建设生活富裕、产业兴旺以及乡村文明的农村。推进新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通过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在行政中心、商业区、文化设施、居住区等区域,建设便于居民就近使用的公共空间开展社区服务,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打造城市宜人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鼓励社会资本建设智能快件箱,健全完善上门投递、末端网点和智能箱投递等多种方式互相结合、互为补充的服务模式。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统筹利用益农信息社等村级服务站点,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盲道、扶手、轮椅等),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推动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毗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办公、服务、活动、应急等功能面积标准,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农村要合理用好现有村民服务中心,为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提供服务,要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州党委组织部,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健委,州残联,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统筹机制,以县市为单元统筹用好各项支持城乡社区的政策,以及面向城乡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村(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建立“网格发现、社区接报、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制度,做到民呼我应、接诉即办。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项目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需求。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措施,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依法规范村(社区)事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评价机制,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调査评估制度,实现村(社区)组织开展城乡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査覆盖所有村(社区)。探索建立城乡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推广落实群众困难诉求“四全工作法”。完善村(居)民自我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州党委组织部,州民政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城乡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
㈠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覆盖。深入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标准住址等基础数据,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发挥村(社区)信息为民服务实效。充分依托已有设施,在4G全覆盖基础上,加快部署互联网向下一代演进,有序推进5G基站建设及网站IPv6改造,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增加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数量和种类。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习惯和特点,推动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基层文化设施推动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文化服务活动。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城乡社区惠民服务应用。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国智慧社区服务网推广应用,拓展城乡社区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在线服务评价工作。(州党委网信办,州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开发政务服务办理、养老、家政、卫生、托育等网上服务项目应用,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应用服务,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数字社区服务圈、智慧家庭建设,促进社区家庭联动智慧服务生活圈发展。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探索推动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推动“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服务便捷、管理精细、设施智能、环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入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州党委网信办,州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行政服务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㈠选优配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组织实施城乡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综合考虑服务村(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城乡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技术等级等因素,设置3岗18级,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和职业成长机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原则上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社区工作者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创业。(州党委组织部,州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加强城乡社区服务教育培训。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健全完善分级培训制度,用好现有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依托干部“云课堂”等培训平台,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城乡社区工作者依法履职和为民服务能力,到2025年,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覆盖率达到100%。鼓励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开放大学、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开展城乡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设立“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城乡社区教育与群众学习的数字化平台,组织城乡社区开展社会教育培训、宣传和研究工作,强化城乡社区服务人才供给。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不断提升做好新时代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县市技工学校、农牧民夜校等平台,结合农民工自身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从事城乡社区服务业。(州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州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㈠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将本方案主要任务指标作为民生重大项目,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做好资金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安排,靠实工作责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发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加大对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突出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民政、发改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做好资金统筹,跟踪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各县市要依照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推进规划落实。
㈡强化政策保障。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村(社区)组织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社区服务项目和设施建设。鼓励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切实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村(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城乡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㈢强化法治支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良法善治保障社区服务良性发展。执行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全面规范、清理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推动为村(社区)减负增效,让城乡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服务群众。聚焦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完善地方配套法规,加强政策协调,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社区服务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落实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相关标准,推进社区服务相关认证,组织开展社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建立完善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的社区服务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智慧社区标准化建设,促进系统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居民隐私保护。加强村(社区)服务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㈣强化考核评估。本方案实施情况纳入各县市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民政和发改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综合运用部门考评和第三方评估手段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动态监测重点任务进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定期组织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
附件:专项行动任务分工表
附件
专项行动任务分工表
重点项目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行动 |
1 |
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
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培育一批突出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活动项目,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
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城乡社区志愿服务行动 |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打造功能完善的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以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 |
州党委宣传部,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城乡社区社会 工作服务行动 |
在乡镇(街道)设置面向村(社区)服务的社会工作站,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
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
4 |
城乡社区固本强基行动 |
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 |
州党委组织部,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行动 |
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标准,推进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行动,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实施社区助老“金色晚霞”工程,积极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大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日间照料服务支持保障力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要。 |
州民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城乡社区未成年人 关爱行动 |
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友好社区、村(居)儿童主任队伍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开展学龄少年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村(社区)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 |
州民政局、卫健委,州团委、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
7 |
城乡社区助残服务行动 |
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结合智慧城市、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力争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 |
州残联,州民政局、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城乡社区就业服务行动 |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
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行动 |
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深入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 |
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城乡社区教育服务行动 |
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统筹村(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
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
城乡社区文化服务行动 |
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村(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教育引导村(居)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 |
州党委宣传部、州文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城乡社区体育服务行动 |
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居民错时开放,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
州文体广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 |
城乡社区科普服务行动 |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室)等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展科普活动,支持社区科普设施流动巡回服务,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村(社区)服务力度。 |
州科协,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4 |
平安社区建设行动 |
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开展平安村(社区)建设活动。 |
州党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5 |
城乡社区法律服务行动 |
进一步强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 |
州司法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
16 |
城乡社区应急服务行动 |
整合社区公园、广场等场馆服务资源,改造或完善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避险知识培训、宣传和应急避难场所演练活动。 |
州应急管理局、文体广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7 |
城乡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行动 |
推动村(社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化“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族居民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
州党委统战部,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8 |
城乡社区共建共治 共享行动 |
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 |
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
19 |
村级综合服务设施 提升工程 |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加快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
州民政局、州党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 |
完善城镇老旧小区 社区服务设施 |
完善城市宜居宜业功能,因地制宜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设施综合利用和社区服务水平。 |
州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城乡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试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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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基层治理” 行动 |
综合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民生保障等数据资源,集约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智能化水平。全州行政村光纤覆盖率达98%,未通宽带行政村动态清零,到2025年,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基本覆盖。 |
州党委网信办,州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2 |
智慧社区试点建设 |
确定一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单位,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建立无人物流配送系统。 |
州民政局、州党委网信办、州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城乡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试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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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 |
确定一批现代社区服务建设试点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社区设施、环境和文化,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构建融空间、情感、价值于一体的现代社区服务形态。 |
州民政局、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城乡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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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城乡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 |
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到2025年末,将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并推进实施后续培训,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 |
州党委组织部,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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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 |
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有意愿、能胜任志愿服务的村(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鼓励城乡社区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 |
州民政局,州党委宣传部,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军分区,第五师,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