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乡村建设规律,持续提高农村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坚持不懈地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努力打造乡村幸福家园。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自治州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立足各乡镇场资源禀赋、发展基础条件、区位优势,找准小城镇的“性格”,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提升村队巷道、供水、卫生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加快全州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性农房,提高农房品质,不断提高乡村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
二是稳步提升村容村貌。依据《农村村容村貌整治技术导则》,督促指导各县(市)在庭院整治工作中遵循“修、洁、分、美”的原则,修复残旧院墙,整治私搭乱建,整治影响景观的棚舍、残破或倒塌的墙体,提升乡村公共卫生环境,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三是着力打造示范样板。强化《自治区小城镇建设指南》《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现路径》在“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和新时代美丽宜居示范村样板”创建过程的指导作用,按照“产业特色鲜明、服务便捷高效、文化浓郁深厚、环境美丽宜人、体制机制灵活”的要求,成功推荐自治区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3个,新时代美丽宜居示范村样板4个。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