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升执法效能,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和任意性,避免同案不同罚现象的出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经营等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结合我州交通运输基层执法工作实际,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交通运输局起草了《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交通运输局对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经营等行为行政处罚减轻情形及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反馈至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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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
审核人:刘泳
附件1: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交通运输局对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等行为行政处罚减轻情形及裁量基准(试行) |
序号 |
违法种类(主项) |
法律依据 |
违法种类(子项) |
违法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罚种类及幅度 |
1 |
对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九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
轻微 |
初次违法,即一年内同一辆车无同类违法记录(下同),违法金额少,使用7座以下客车从事该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如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主动退还乘客运费、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 |
责令停止经营,减轻处罚至5000元。 |
较轻 |
二次违法,即一年内同一车辆存在1次同类违法记录(下同),违法金额较少,使用7座以下客车从事该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如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主动退还乘客运费、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 |
责令停止经营,减轻处罚至1万元。 |
一般 |
客位数7座以下(含7座)的,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 |
较重 |
客位数7座以上的,造成危害后果的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严重 |
造成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的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
特别严重 |
多次被查处或长期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并形成规模;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附件2: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交通运输局对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等行为行政处罚减轻情形及裁量基准(试行) |
序号 |
违法种类(主项) |
法律依据 |
违法种类(子项) |
违法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罚种类及幅度 |
2 |
对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
(一)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
轻微 |
初次违法,使用总质量 12.5吨以下车辆从事该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如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主动卸载货物,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 |
责令停止经营,减轻处罚至5000 元 |
较轻 |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1.二次违法,使用总质量12.5 吨以下车辆从事该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较轻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如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主动卸载货物、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 2.首次使用总质量12.5 吨以上货车从事该违法行为的。 |
责令停止经营,减轻处罚至 1万元 |
一般 |
使用总质量4.5吨以上12.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 |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处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 |
较重 |
使用总质量12.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的 |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严重 |
使用总质量12.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的,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阻碍执法的 |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处5倍以上7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
特别严重 |
多次被查处或长期从事普通道路货运经营并形成规模;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处7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