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是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围绕“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监管”等方面,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坚持以精准救助、高效救助、困难群众基本保障更加坚实为目标,实施了一系列改革。2021年,全州共实施临时救助29917人(户)次累计支出1783.28万元;累计发放“安心助养”补助1000余万元;2022年1-4月为9229户13992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474.98万元。
㈠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州县两级均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核对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化水平。二是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州民政、财政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州、县市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合作机制。乡镇场(街道)均设立服务窗口,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覆盖。三是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自治区《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23号)要求,及时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优抚对象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四是积极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低保审核确认(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改革,推进低保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分离,进一步优化城乡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城乡低保识别精度和保障效能显着提升。
㈡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规范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全州城市低保标准从2020年不低于50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58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0年不低于4800元/年提高至不低于5600元/年,幅度达16%以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在全疆创新实施“安心助养”工程,出台《自治州“安心助养”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困难家庭无自理能力人员补贴机制,州、县(市)财政按照1:1的分担比例,为全州城乡低保户中因重度残疾、重病等原因卧床持续时间达3个月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需专人照护的人员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照护补贴。
㈢夯实基本生活救助。一是按照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全州397名特困供养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积极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已为88名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落实护理补贴。二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2016年的10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2021年110元每人每月。2021年底,全州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3334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3342人,全年发放补贴资金854.131万元。三是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制定《关于加强全州低收入动态监测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全面摸排核实低收入人口情况和底数,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目前,已对514户1098人实施动态监测。
㈣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实施急难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进一步细化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和类别,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科学制定救助标准,拓展完善救助方式,加强各项政策衔接,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先行救助”“一事一议”等政策规定,简化程序、提高时效。2022年1-4月,共实施临时救助3681人次169.86万元,在兜住民生底线、开展救急解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㈤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监管。建立上下联动的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发挥好热线和各种渠道的作用,设置州、县、乡三级社会救助求助投诉举报电话46部,做好日常求助、投诉、举报等受理、解释、引导、答复等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制定《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抽查工作方案》,定期开展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使用情况调查,确保各项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治成效,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审核人:李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