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印发《自治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与各监管企业签订国企改革责任书,并纳入绩效考核和巡察工作范围;每月召开推进会议,动态掌握全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各项改革任务有序进行。
二是制定权责清单,完善管理体制。制定《自治州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按照“一企一策、一企一单”,对监管企业进行授权放权。完成自治州各级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实现社会化管理。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考核。制定完善《自治州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分类考核暂行办法》,与州直监管企业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将资产负债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现企业工资水平增长与企业经营效益同步增长。
四是优化经济布局,提升资本效率。加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和清理“僵尸企业”力度,启动组建旅游、交通、粮食、水利和建筑设计集团公司,推进我州国有企业由“散弱小”向集群迈进;以信用评级提升为抓手,改善国有融资平台融资能力。
五是加强党的领导,优化公司治理。围绕国企改革发展狠抓党的建设,将党建工作全面写入公司章程,明确企业党组织的法定地位,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营层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书记、董事长一肩挑领导体制,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实现有机统一。
截至目前,全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44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全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39.93亿元,同比增长19.7%;净资产450.68亿元,同比增长6.3%;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8.65亿元,同比增长176.5%;上交税费5.75亿元,同比增加518.6倍。
(审核人:李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