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自治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政发〔2019〕65号)的安排部署,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把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事项,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目前,工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5至60个工作日内。
一、统一审批流程。一是精简审批环节。以事中事后监管为原则,事前审批为特例,共取消前置审批事项及中介事项13项,下放和委托县市审批事项8项,合并审批事项8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审批事项4项,调整审批时序(可提前完成)8项。二是规范审批事项。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统一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发布自治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42个296项。三是合理划分审批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由1个部门牵头,“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由发改委牵头,发改、自然资源并联审批,按照土地取得方式和投资性质不同,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由自然资源局牵头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阶段(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由住建局牵头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阶段(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由住建局牵头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后,办理首次不动产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10个工作日内办结。四是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8类: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装饰专修项目、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改变原有“一刀切”的审批管理模式,实施分类管理。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5至6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5至50个工作日内。五是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多测合一”实施办法,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测绘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各类专项测绘服务,各部门共享测绘成果。对于竣工验收事项涉及测量工作及产权登记手续涉及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的,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六是推行区域评估。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制定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指导县市政府统一组织压覆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评价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目前,已实施区域评估208个。七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特别明确对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采用事中事后监管。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持续投入308万元,建成与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衔接的自治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和州、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部门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为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目前,“多规合一”目录、协调机制,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等已建立。二是“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强化政务大厅建设,整合各审批部门和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专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实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制定本地政务服务咨询辅导服务规定,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申报通过率大幅提高。三是“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由各阶段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主动为申请人提供项目需要审批的事项清单。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实现申报材料共享,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的现象彻底杜绝。四是“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按照“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的要求,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分别制定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配套制度,建立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
五、统一监管方式。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信用中国(新疆)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建立跨部门失信惩戒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互联互通,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运用。三是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通过不断清理规范各类中介服务事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实施的评估、鉴定、检测等中介服务,一律予以取消,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截至目前,20家中介机构入驻审批系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州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审核人:李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