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设有审计室、警务督察支队、政治部、警令部、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特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科技信息化科、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森林分局)等机构。
(一)审计室
负责对局属科、室、队和派出机构负责人及主要经济责任人的任期经济责任、专项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局机关直属单位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
(二)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自治州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监督。(警务督察支队信访室 联系电话:0909-2238071 )
(三)政治部
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州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州公安民警教育培训、警衔管理、表彰奖励和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公安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县(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
(四)警令部
指导全州公安机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指导全州公安机要通讯等建设;负责公安信访、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
(五)治安管理支队
负责处置自治州重大治安案(事)件和法律规定的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全州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州内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等;指导全州公安机关人口管理、身份证办理等工作。
(六)刑事侦查支队
掌握全州刑事犯罪动态,研究拟定打击刑事犯罪对策;指导、协调、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刑事犯罪侦查工作。
(七)交通警察支队
开展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指导全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特警支队
组织实施全州公安特警队驻训任务;开展公安特警队伍建设、业务学习、教育训练、应急处突等工作。
(九)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全州经济犯罪动态,收集、分析全州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开展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十)禁毒支队
掌握全州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办全州各类毒品犯罪案件。
(十一)法制支队
指导全州公安法制工作,开展公安法制调研,编制全州公安法制建设规划;负责自治州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送审、备案、清理;负责统筹部署全州公安机关的普法工作。
(十二)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受理、审批、发放中国公民出(境)证件,境外人员及其证件的管理以及涉外案(事)件查处等工作。
(十三)科技信息化科
拟订全州公安科技强警发展和公安信息通信系统建设规划,承担全州公安科技基础建设指导;负责全州公安通信保障和公安通信设施运行管理等。
(十四)装备财务科(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州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公安装备建设规划、配备工作;负责局机关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车辆、食堂等其它保障工作。
(十五)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森林分局)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自治州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领域犯罪案件,办理自治州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公安机关负责的相关领域行政案件。
审核人:董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