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职能:
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㈡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拟订自治州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拟订与实施。
㈢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油地关系;协调解决油气运输等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㈣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拟订行业专项规划、贯彻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拟订行业规划及行业法规的实施措施;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园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州煤电煤化工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冶金、有色金属、黄金、稀土、轻工、纺织、机电、建材等行业管理。
㈤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订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备案。
㈥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等工作。
㈦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㈧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指导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节能执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㈨负责民爆行业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依法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㈩组织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制定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调度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十三)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科);产业规划科(电力科);投资技进科(节能科);盐业管理科(行业管理科);行政办公室
三、所属事业单位:
自治州信息化发展中心、自治州园区发展中心、自治州行业发展中心、自治州经济协作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办公地址
博乐市文化南路100号州直机关综合楼1号楼2层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六、联系方式:0909-2319386
七、负责人信息:杨晓波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