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研究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州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贯彻执行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有意愿的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执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和标准;指导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三)承担全州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监督责任;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负责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规划、政策及标准;指导加强和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地名管理;负责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初审报批工作。
(六)负责执行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负责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儿童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
(九)负责执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和标准;负责救助管理和机构建设工作。
(十)负责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十一)负责执行残障福利发展政策和标准;指导残障福利发展和民政职责范围内的精神卫生工作。
(十二)负责执行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指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自治州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查督办、应急值班、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民政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核;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负责民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民政宣传、新闻发布;负责民政网络和门户网站管理;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监督中央、自治区及自治州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指导民政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和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渠怀启 联系电话:0909-2318860
(二)业务科。负责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婚姻和殡葬管理、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儿童保护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政策和标准;指导加强和完善基层政权及城乡社区治理;指导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及服务管理;指导村(居)规民约制定;指导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指导公益性公墓和墓地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和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指导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的监督管理、行业规范;指导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指导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指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
负责人:王筱菁 联系电话:0909-2318162
(三)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的登记管理、促进慈善事业、残障福利、社会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全州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监督责任;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实施慈善信托、慈善表彰、宣传、培训和社会捐助;管理监督福利彩票发行;指导残障福利、精神卫生福利发展;指导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指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人:李毅 联系电话:0909-2315583
三、自治州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责
㈠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社会救助中心。贯彻落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和标准,指导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精准落实救助政策;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临时救助;拟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各县(市)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承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指导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
负责人:黄建华 联系电话:0909-2318680
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管理;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受相关部门委托开展医疗救助对象、教育救助对象、司法救助对象等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负责人:海拉提·别肯 联系电话:0909-23185
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区划地名中心。组织实施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地名管理政策、法规,拟定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变更方案,承办行政区划变更审核事项,勘定县市、乡镇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处理行政区域界线争议;拟定全州地名工作规划,审核地名命名和更名,设置地名标志,开展地名普查,管理地名档案,建立地名数据库,指导兵团第五师双河市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划界线勘定。
负责人:孙彦军 联系电话:0909-2318569
㈣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进行救治;承担流浪乞讨人员中特殊困难救护对象的接受、护送及中转工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儿童和困难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负责人:张海朝 联系电话:0909-7618002
㈤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社会福利中心。对符合条件纳入集中供养的老人、儿童、残疾人提供饮食、住房、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娱乐、精神关怀、安全保卫等服务;指导全州有意愿的“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
负责人:于彩燕 联系电话:18999760568
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慈善总会。筹募和管理自治州慈善基金及各专项基金;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和慈善公益活动;经批准兴办与宗旨业务相关的实体和非营利事业单位,筹集慈善资金;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开展扶贫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意识等工作。
负责人:徐晓萍 联系电话:13679964440
㈦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和管理福利彩票销售网络,组织发行福利彩票;统一归集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按规定及时足额解缴。
负责人:渠怀启 联系电话:0909-2318860
审稿人:吐尔逊江·木拉提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