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应急管理、督查、档案、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和承办涉及景区的提案、议案。
党群工作部职责:承担景区内党的建设具体工作,向党工委提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意见建议;指导督促景区内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日常工作;负责景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等。负责景区宣传、精神文明、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民族团结、来信来访、计生、老干工作;负责景区人文历史、文化文物、民俗民风的保护与开发工作;承担景区文体休闲活动的组织策划等工作。
旅游发展管理局职责:负责对旅游经营者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景区升级达标的申报工作;提出设置观赏、游乐、餐饮、购物、卫生、安全等设施、设备的意见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品牌打造和相关旅游产品的营销;承担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等经营性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景区内经营收费项目明码标价和门票免费或优惠事项等工作;负责景区内讲解接待站设置和旅游投诉、讲解、咨询服务;负责风景名胜区标志、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的设置工作;负责上报旅游统计报表和其他信息。
资源环境管理局职责:制订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湿地公园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实施;对风景名胜区内的重要景观进行调查、鉴定,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负责国家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负责退化湿地恢复工作;承担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有害生物防治具体工作,采取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负责资源环境保护工程项目争取、招投标、施工及质量监管等工作;开展资源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规划建设项目局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风景名胜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申报具体工作;按规定程序,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等相关具体工作;承担景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除资源环境保护项目)项目争取、招投标、施工及质量监管等工作。
计划财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责:拟订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投融资管理,及时提出开源节流和盘活资金、资产的使用建议;对各项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景区门票印制、保管、销售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科技信息管理局职责:贯彻执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相关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湿地公园)网络、办公自动化等建设、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景区(湿地公园)各类数字化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负责景区指挥调度工作。
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依法对景区(湿地公园)内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景区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调度和调查处理等。
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景区内门票的检票工作;负责游客服务、文物展览等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景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职工食堂的管理;负责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管委会工作和生活区安全保卫工作。
审核人:庄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