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㈠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起草综合性文稿、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科技人才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落实科技人才计划项目,推动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家顾问团工作,编制、落实调研和咨询课题,协调专家调研咨询活动,开展与区内外社会经济研究机构和专家的联系咨询,承担自治州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制定引进智力工作计划、方案,综合管理全州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推动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科技宣传培训,拟定科技宣传、科技培训计划、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国家科技创新调查制度,指导县市、乡镇场创新驱动发展,承担科技统计工作。
㈡科技创新管理科。负责拟订自治州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计划,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政策;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自治州科技创新政策,提出激励各类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科技体制改革任务,负责科技军民、兵地科技融合等工作;承担建立自治州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机关工作,承担自治州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协调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承担科研诚信建设任务;负责编制自治州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组织推荐企业申报、实施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项目跟踪管理和监督实施;负责推荐申报和指导建设国家、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推荐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建设国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基地;承担自治州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整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自治州科技成果登记和自治区科技奖励的推荐工作;承担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工作,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任务,牵头组织科技交流活动,落实科技援博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