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党办发〔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
1.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免收投标保证金。因项目金额较大、供应商诚信等问题确需收取的,应当对中小企业予以减免,并允许供应商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供。
2.减免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市场供需等情况对中小企业免收或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3.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已收取保证金的自查清退工作。对于历年来留存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因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规定和采购文件合同约定不予退还的保证金,或者因供应商注销等原因确实无法退还的保证金,应分别登记造册,并于2022年5月底前按项目采购人预算级次上缴国库。对此类投标保证金,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上缴;社会代理机构组织或采购人自行组织的项目,由采购人上缴;对此类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上缴本级国库。
二、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
采购人应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三、加大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力度
1.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
1.加强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采购均应将采购意向包括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内容提前公开,后续项目不涉及到实质性内容重大变更的,可不重新公开。
2.加强在线询价管理
在线询价采用技术、服务符合,低价成交的交易原则,主要适用于通用性强的标准化货物采购。服务和工程类项目、集成性质的采购项目以及非标准化货物采购等项目应谨慎采用,采购人应根据采购标的特点,合理选用采购方式,如确需采用在线询价采购方式的,要加强需求调研和事前论证,确保采购效率、效益和公平。
3.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除需提供样品等特殊情形外,采购人原则上都要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方便供应商参与投标,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
五、规范和加强其他采购管理
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以及其他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规范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制订和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健全采购事项内部管理和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监督。采购管理规定也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通过比价、询价或者参照政府采购的相关采购方式和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依托政采云平台组织采购。对于需要由指定供应商承担的项目,要明确相应适用情形,加强内部论证,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决策,防止滥用,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
六、强化采购监督
1.依法监管接受监督。各县(市)财政局要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牢固树立依法监管意识,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行为,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要依法公开,增强政府采购监管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2.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各县(市)财政局要加大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及时将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促进供应商守法诚信经营。
3.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各县(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普法宣传,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采购促进企业发展、绿色采购等优惠性政策,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享受政策红利。
审核人:王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