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和《自治州贯彻落实新政发〔2022〕61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政发〔2022〕56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现就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落实。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预算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合同规模。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所属单位政策执行情况的统筹指导和管理督促。
二、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各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单位及所属单位2022年下半年的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并报州财政局备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严格落实《通知》中预留份额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的,各采购单位应就需求调查情况、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和理由进行说明,报主管单位确认后,相关材料作为项目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同时,在“政采云”平台报送政府采购计划时一并上传。
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于次年3月底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公示内容包括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小微企业采购金额及占比、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项目执行情况等内容。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三、规范价格评审优惠
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占比由不低于60%提高至70%。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其中:适用招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价格扣除比例由3%-5%,提高至6%-10%。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通知》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标的特点、市场调查情况、竞争程度、利润率等情况,在《通知》规定的幅度内,合理确定价格评审优惠比例。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用综合评估但未采购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阶段性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四、落实工程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工程应严格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等措施,增加中小企业在工程领域的合同规模。发改、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商务等与工程招标投标有关的行政监督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工作部署,督促各预算单位实施工程招投标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五、降低交易成本,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一是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其他保证金或隐形费用。二是免收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网上足球_亚洲365bet体育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得要求供应商通过其他渠道,如线下报名、指定邮箱报名等方式重复或有偿获取采购文件。三是减免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市场供需等情况对中小企业免收或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四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责任。各采购单位要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六、加强执行监管
各县市财政部门、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通过政策解释、培训宣传、执行执导等方式,帮助政府采购当事人准确理解和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同时做好服务,为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提高预付款比例、按时验收付款等方面提供便利,增强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获得感。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围绕政策措施执行加强监督,加大采购计划的备案审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提质增效。
自治州财政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及州本级各单位的考核评价,对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审核人:王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