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刘 庆 答复类别:A类
赵新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公共停车场更好的方便办事群众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州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私家车购买量激增,停车位不足的矛盾愈发凸显。近年来,自治州加大惠及民生力度,新建了大量停车场,增设了大量停车位,目前已基本能满足车辆停放需求。今年,全州计划新建停车场12处,新增818个停车位(其中,博乐市5处518个停车位,阿拉山口市1处50个停车位,精河县4处130个停车位,温泉县1处120个停车位)。
虽然停车场数量增加了,但有些居民为节省小区停车费,将车辆停在公共停车场,长期占用公共资源,使得在商圈、医院等车流量大的区域“停车难”问题依旧存在。针对这一现象,各县市行政执法局(大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僵尸车”或长期占用公共停车场的车辆,就主动联合交警部门规劝车主移车,引导市民合理使用公共停车场,确保公共停车场资源得到合理使用。
根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在停车场停车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博乐市住建局也在积极探索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已制定了《博乐市智慧停车系统解决方案》,提交博乐市人民政府审议。希望通过项目的建设运营,打造全城域智慧停车管理云平台,有效整合博乐市停车场泊位,以及后续的立体车库、共享泊位等资源,最终实现整个博乐市智慧停车一个城市、一个支付码、一个综合管理云平台(一城一码一平台),并把数据对接至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方便市民出行,并为政府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联系人:田师诗 电话:0909-2319316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贾军